关于宜昌大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审核情况的公告

日期:2016-11-01 15:16来源: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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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市园林审告〔2016〕11号

  根据宜昌大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住建部《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0〕14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该公司的三级企业资质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报资料真实、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宜昌大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延续三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特此公告。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