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快速路互通立交-花溪路节点互通工程等4个项目临时占用城区重点绿地的公告

日期:2021-10-29 17:42来源: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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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规定,三峡快速路互通立交-花溪路节点互通工程等4个项目临时占用城区重点绿地事项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在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占用情况

  (一)三峡快速路互通立交-花溪路节点互通工程

  该项目为三峡快速路市政化改造项目重要节点工程,旨在完善城市快速路网结构,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实现中心城区各组团快速联络。因立交匝道挖方边坡建设需要,需临时占用柏临河湿地公园重点绿地3528平方米。

  (二)宜昌市主城区污水厂网、生态水网共建项目PPP工程子项葛洲坝码头截污工程

  该项目旨在解决葛洲坝码头片区合流污水直排长江、黄柏河,污染自然水系问题,截污管道需穿越葛洲坝公园。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葛洲坝公园重点绿地5000平方米。

  (三)宜昌市沿江大道(大公桥中途泵站—胜利一路)污水压力管道迁改工程

  该项目旨在消除沿江大道现有污水主管道破损渗漏安全隐患问题,迁改后的污水压力管道布置在沿江大道南侧的人行道和绿化带下。因污水管道需布设在滨江公园内部,需临时占用滨江公园重点绿地5000平方米。

  (四)柏临河流域(伍家岗段)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该项目为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旨在进一步改善柏临河伍家岗段水环境质量,恢复河道生态自净能力,增强城中河景观效果,实施范围均在柏临河湿地公园重点绿地范围内,需临时占用柏临河湿地公园重点绿地8262平方米。

  二、占用时限

  临时占用城区重点绿地不得超过2年,自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绿地修复

  占用单位需在占用期满前完成重点绿地修复工作,修复标准不得低于占用前的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 临时占用重点绿地示意图https://img.yichang.gov.cn/upload2020/2021/1210/2021121006040593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