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滨江公园及长江岸坡内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2-07-21 09:04来源: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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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滨江公园及长江岸坡内的道路通行管理,维护通行秩序,保障行人和设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沿江大道临滨江公园一侧的人行道至长江岸坡范围内的所有道路均为人行道路,仅供行人通行,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婴幼儿车、残疾人车、巡逻及管养车辆除外。
二、沿江大道临滨江公园一侧的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的红色沥青路面为慢行步道,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
三、前往滨江公园所有车辆应按停车泊位内的箭头指示方向有序、规范停放,严禁在停车泊位线外或压线停放。
四、对毁坏绿化设施及市政设施的,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并责令赔偿。
五、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宜昌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