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指标解释之——林荫路推广率

日期:2015-07-01 18:26来源:市园林局绿化科
责任编辑:1阅读量: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2]170号),《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中明确“林荫路推广率”达标最低值为85%,且为否决项。

    指标解释: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指标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100%。
    注:需附城市遥感图说明(数据来源:城市园林绿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