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道路绿化设计导则(节选)
二、行道树高度、胸径、冠幅、分枝点、分支级数等规格保持统一,且观赏面须保持一致。行道树乔木分枝点须满足道路安全要求,落叶乔木分枝点不应小于3.5米,常绿乔木分枝点不应小于3.3米。
三、宜种植双排行道树,行道树树池不得设计为单个树池,应拉通种植槽,或几株为一组连通设置。
四、应设置贯通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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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路旁用地类型 |
绿地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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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居住用地 |
1.应综合考虑居住用地类型,对私密性需求程度;2.宜有一定的遮挡隔离功能;3.植物层次丰富,植物品种多样。 |
同一道路不同用地类型植物品种应相对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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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植物形式简洁大气;2.应综合考虑对应详细用地类型;3.植物品种宜简洁、庄重,色彩宜纯净。 |
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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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宜以开敞空间为主;保持0.9-2.5m高度范围内的视线通透;2.植物色彩明朗,搭配合理;3.结合商业用地广场等设施统一打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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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业用地 |
1.应考虑隔离防护功能;2.形成隔离防护林带;3.植物品种不宜繁杂;4.植物品种选择抗性强的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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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流仓储用地 |
应考虑防护隔离功能,形成防护林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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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通设施用地 |
1.宜结合相邻用地打造;2.应考虑隔离功能;3.宜考虑一定的庇荫乔木。 |
包括综合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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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用设施用地 |
应考虑防护隔离功能,植物密集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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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绿地 |
应结合路旁绿地风格统一打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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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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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体 |
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并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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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体 |
道路两侧的自然山体、林地,应予保留,并因地制宜的进行山体植被修复、提升,和路侧绿化融为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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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护坡、挡墙 |
通过栽植树墙或攀援植物等立体绿化形式进行遮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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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路侧绿化形式 |
设计要点 |
绿化宽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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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则式绿化 |
无乔木 |
1.简洁大气;2.色彩明朗,搭配合理;3.以标准段形式出现,整体性与连续性强。 |
D≤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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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乔木 |
乔木:1.线性或组团式规律栽植;2.标准段形式出现。 草坪地被:1.标准段形式出现;2.色彩纯净,搭配合理。建议搭配使用彩叶乔木、草皮或花带。 |
1.5<D<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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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疏林草地 |
1.树木为主、花草点缀;2.乔木为主、草皮为辅;3.上层乔木稀疏,郁闭度在0.40-0.60之间;4.下层以草本植物为主体,草地建议使用缀花草坪。 |
D≥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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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密林草地 |
1.乔木种植郁闭度较高,形成背景林;2.背景林与开阔的草坪对比鲜明;3.林下种植耐荫植物。 |
D≥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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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乔木林 |
1.需考虑隔离、防护功能;2.单一品种,纯林种植;3.林带栽植密度不宜过大,需预留乔木生长空间;4.乔木以生长抗性强的树种为骨干树种,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功能树种搭配使用。 |
D≥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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